图书馆规章制度


读者入馆须知

一、本校师生刷本人一卡通或刷脸入馆。其他人员入馆须出示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,经管理人员查验并登记后方可入馆。证件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

二、讲究文明礼貌,注意仪容整洁。

三、遵守秩序,保持馆内安静。禁止在馆内大声喧哗或朗读。请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档,书库、阅览区内不得大声拨打或接听手机。

四、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及馆内物品,不抢占阅览座位。读者应自觉维护图书馆文明秩序,阅后文献请放回原位;读者离馆时,请将已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和个人物品带走,如有丢失概不负责。读者经过图书馆门禁时,如遇监测器报警,请文明礼貌地主动配合管理人员的合理检查。

五、爱护图书馆的文献资料,禁止涂抹、撕毁、刻画、污损文献。

六、爱护馆内一切公共设施,禁止随意涂抹、刻画和破坏设备;不得在图书馆内外墙壁、楼梯扶手、门窗、存包柜、卫生间等处张贴、陈列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。

七、保持环境卫生和墙面整洁。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、纸屑等物品。禁止在书库、阅览区进餐。不乱涂乱抹、不踢踩墙面、不在墙上留下任何污迹;爱护门窗玻璃,注意自身安全。

八、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,入馆严禁携带任何易燃、易爆等危险品;馆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;禁止在馆内使用任何充电设备和电加热器材等。

九、禁止私藏、偷盗书籍。馆内各进出口、书库、通道、楼梯等处均安装有摄像头、监测器等安检装置,并有专人值班,读者应注意自身形象及言行举止。

十、请读者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支持配合门卫和工作人员按章办事。

十一、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馆员有责任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,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

读者一卡通管理规定

   一、一卡通是读者进入图书馆、借阅图书、查阅报刊资料的有效证件,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一经发现使用他人证件者,图书馆有权对持证人和证件所有人停借处理或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二、本人一卡通如有遗失,应立即到综合实验楼114房间登记挂失及申请补办,1个工作日后方可刷卡入馆及借书。如果在本人一卡通挂失前发生被他人使用的情况,后果均由本人承担。

三、学生读者因服兵役、休学等需要延期使用一卡通的,请持学籍证明到图书馆技术部办理;教职工调离、毕业生离校前,必须先到图书馆办理图书清还手续。



读者入库须知

一、读者借阅图书前,须先通过入馆教育系统的学习和考试,以开通借阅权限。

二、读者进入书库选书时,须携带本人一卡通。

三、库内图书均按《中国图书馆分类法》分类排架,读者选书时,可参考书架上的架标导阅。如有困难请寻求馆员帮助。

四、在书架上选阅图书时,保持架位的整齐,以防乱架。

五、读者选好图书后,及时办理借阅手续。

六、读者在书库选书时,如有违纪现象(如:撕页、勾画、污损、盗窃等),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。

七、保持书库的安静和清洁卫生。



图书借阅规定

为满足学校教学和科研的需要,充分发挥馆藏图书的作用,根据方便读者借阅、加速图书流通、有利图书管理的原则,特制订本规定:

一、图书外借办法与手续

1.读者一律凭一卡通借阅图书。读者借阅图书前,须先通过入馆教育系统的学习和考试,以开通借阅权限。

2.流通书库对读者实行开架借阅服务方式。读者应持本人一卡通入库选书,选到书后,到自助借还机处办理借阅手续。

3.读者在办理外借手续时,应对自己所借的图书全面翻检,如发现污损、缺页、圈划等现象又未加标注的,应事先声明,并交馆员加盖“图书破损”专用章以分清责任。

4.借出的图书读者须妥善保管,不得在上面涂抹、圈划,否则,将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5.现期期刊、过期期刊、工具书、线装图书、古籍图书、陈列图书,仅供馆内查阅,概不外借。

6.图书馆暂不对外单位(共建、共享单位除外)及其他读者借阅图书。特殊情况,需持本人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证件,经馆领导批准后,方可查阅。

二、续借

读者所借图书资料允许续借一次,读者可到馆续借或通过图书馆微信公众号、移动图书馆、我的图书馆等网上直接办理续借手续。办理借书15天后方可续借,续借期为30天,自原应归还之日算起。过期或违章图书不办理续借手续。

三、预约

读者可以到馆或通过网上进行预约图书,不外借的图书不能预约,有违章、被停止借阅权者不能预约。

四、超期处罚

为加快图书流通,维护大多数读者的利益,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归还图书的读者,将对其实行取消借阅权限的处罚。

五、借阅数量与期限

1.教职工:

借书量:15

限期:60

2.学 生:

借书量:5

限期:30



图书期刊赔罚规定

一、图书丢失赔偿规定

12000年以前到馆的图书

1)中文图书

 ①10元以下的图书

图书价格×2+保管费[(当前年-出版年)×2]

 ②10元(含)以上图书

馆藏复本5册以上的按原价6倍赔偿;

馆藏复本5册以下的按原价8倍赔偿;

2)外文图书

原版外文图书多复本的赔偿方法同上。

3)多卷(套)书

丢失其中一册,中文图书按整套定价5倍赔偿;原版外文图书按整套定价7倍赔偿;剩余各册不退还读者。

2. 2000年以后到馆的图书

 ①中文版图书

馆藏复本5册以上的按原价4倍赔偿;

馆藏复本5册以下的按原价5倍赔偿;

 ②外文图书

原版外文图书多复本的赔偿方法同上。

 ③多卷(套)书

丢失其中一册,中文图书按整套定价的4倍赔偿;原版外文图书按整套定价的5倍赔偿;剩余各册不退还读者。

  珍贵图书视具体情况估价赔偿。

无标价图书按40元计原价。

读者所借图书丢失后,可以购买书名、出版社、作者一致的正版图书赔偿,同时交纳新书技术加工费。

二、 图书污损赔偿规定

1.读者在借阅图书时,应当面检查所借图书,如发现有污损、残缺、勾画等现象,及时请馆员加盖“图书破损”章。否则,后果由借阅者负责。

2.视图书污损、勾画的轻重酌情处理。

3.对损坏图书中的条型码、磁条、芯片者,将对其实行锁定一卡通的处罚。

三、期刊丢失赔偿规定

读者阅览期刊要妥善保管,防止丢失。丢失期刊的读者可购买相同的期刊赔偿,并收取加工费。不能购买到原期刊的,按照以下规定予以赔偿。

1.丢失中文期刊一期或多期,按原期刊全年定价赔偿。已装订的过刊按全年价加倍赔偿。

2.丢失外文期刊一期或多期,按原期刊全年定价赔偿。已装订的过刊按全年价加倍赔偿。

四、期刊污损赔偿规定

期刊污损赔偿处理办法参照图书污损赔偿规定。

五、盗窃、撕毁书刊赔罚规定

盗窃书刊者,除按原书刊价5-10倍罚款外,还要按照学校有关条例从重给予行政处分。

对撕毁书刊者,如“偷梁换柱”“挖天窗”“撕掉一页或多页”等,一律按原书刊价5-10倍罚款。



阅览室阅览规则

一、读者凭本人一卡通有序刷卡,进阅览室阅览。

二、读者入室阅览时,可携带笔记本及文具用品,不允许自带书刊及书包入内。

三、保持室内安静及清洁卫生,严禁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,不得大声喧哗、嬉戏、闲聊及其它不文明的公共行为。

四、爱护书刊,严禁在书刊上圈划、涂抹、撕页、剪裁等不文明的行为发生。否则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五、阅览室实行全开架阅览,所有书刊资料概不外借。不经许可不得将书刊资料带出室外,否则,按偷书论处。特殊情况,如教学、复印资料等需带出阅览室时,应经馆员同意,办理手续后借出,并于当班归还。否则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六、讲究文明礼貌,不得抢位、占位,不乱拉桌椅。



电子阅览室阅览规则

一、电子阅览室采用Web方式网络认证模式,用户须出示本人一卡通方可上机,非上机用户谢绝入内。

二、严禁采用各种手段盗用系统或其他用户各类密码和帐号、攻击破坏计算机系统,严禁未使用本人帐号密码登录使用计算机。

三、账号为一卡通号,初始密码为身份证的12—17位。一人一机,严禁多人使用一台机器。

四、下机时请读者注销帐号、密码,以防他人盗用。及时离开阅览室以免影响他人。

五、使用多媒体的用户,应使用耳机或控制音量,以免影响他人。

六、上网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,严禁访问、下载、传播、散布反动黄色内容的网站及信息,严禁玩游戏。一经发现报有关部门,严肃处理。

七、严禁删除电脑系统文件或他人资料。一经发现,将追究责任并索取赔偿。

八、爱护机器设备,严禁随意插拔计算机设备,敲打键盘不要过重。

九、上机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或需要保存检索结果,请寻求馆员帮助。

十、请保持阅览室卫生和安静,严禁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,不得大声喧哗、嬉戏。



古籍书库阅览须知

一、读者进入本室,需出示一卡通证件。未经本室馆员允许,任何读者不得随意进入书库,所需古籍由馆员提取。

二、古籍书库所藏书籍不予外借,仅限在本书库内查阅,禁止带出。

三、读者查阅古籍时,需办理登记手续,由馆员按申请的书目取出古籍。每次仅限一本,归还后方可重新提书。

四、阅览时,请爱护古籍,轻拿轻放轻翻阅,不能用手压书、折书,严禁折页、涂画。需要抄录时,请使用铅笔,以防污损古籍。

五、读者归还图书时,馆员必须严格按部、册顺序检查,及时放入函套,入库归架。

六、古籍禁止复印、扫描、拍照。普通线装古籍不许复印,因科研需要,经馆长审批后,可酌情准予部分拍照,但复制数量不得超过全书三分之一。

七、严禁将包、食品、水等随身物品及自带图书带入书库。

八、读者同时应遵守图书馆其他各项规章制度。



公共阅览区管理规定

一、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刷卡入馆进入公共阅览区看书、学习。

二、保持安静,不得大声喧哗、嬉戏。

三、保持环境卫生,不得乱扔杂物、纸屑,不得随地吐痰。

四、注意安全,文明礼让,不得抢位、占位。

五、馆内实行座位预约,使用阅览座位前请先预约,离开后主动释放已预约的座位,以方便其他读者使用,提高座位利用率。

六、读者离馆时,请将已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和个人物品带走,如有丢失概不负责。



存包处管理规定

为了方便读者,阅览室附近设有存包柜。为维护读者公共利益及财物的安全,请读者遵守以下规定:

一、请勿将贵重物品放入柜中。

二、存包柜内不准存放易燃、易爆和腐蚀物品,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,将追究存包人的责任。

三、读者离馆时,请务必将存包柜中的物品取走,不得过夜。如闭馆后仍在存放的,将被清理,丢失概不负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