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

  程百慧        2012-09-13        7088

读者入馆须知

一、本校师生凭本人一卡通通过门禁刷卡入馆。其他人员入馆须出示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,经工作人员查验并登记后方可入馆。证件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

二、讲究文明礼貌,注意仪容整洁。

三、遵守秩序,保持馆内安静。禁止在馆内大声喧哗或朗读。请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档,书库、阅览区内不得拨打或接听手机。

四、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及馆内物品,不抢占阅览座位。读者离开座位20分钟以上便视为自动放弃,其他读者即可使用。

五、读者应自觉维护图书馆文明秩序,阅后文献请放回原位;读者离馆时,请将已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和个人物品带走,如有丢失概不负责。读者经过图书馆门禁时,如遇监测器报警,请文明礼貌地主动配合管理人员的合理检查。

六、爱护图书馆的文献资料,禁止涂抹、撕毁、刻画、污损文献。

七、爱护馆内一切公共设施,禁止随意涂抹、刻画和破坏设备;不得在图书馆内外墙壁、楼梯扶手、门窗、存包柜、卫生间等处张贴、陈列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。

八、保持环境卫生。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、纸屑等物品。禁止在书库、阅览区进餐。

九、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,入馆严禁携带任何易燃、易爆等危险品;馆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;禁止在馆内使用任何充电设备和电加热器材等。

十、禁止私藏、偷盗书籍。馆内各进出口、书库、通道、楼梯等处均安装有摄像头、监测器等安检装置,并有专人值班,读者应注意自身形象及言行举止。

十一、请读者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支持配合门卫和工作人员按章办事。

十二、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工作人员有责任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,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欢迎读者提出意见和建议,共同协助本馆做好工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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